考核指标 |
分值设定 |
赋分标准 |
|
一、基本情况标准(10分) |
1、注册资金 |
1分 |
注册资金达到100万+1分。 |
2、成立年限 |
2分 |
1.成立五年以内 +1分,2.成立五年以上+2分。 |
|
3、内部管理 |
2分 |
具有完善的企业章程和组织架构,每项 +1分。 最高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4、人员社保 |
2分 |
公司缴纳社保+2分。以社保证明或社保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信息化水平 |
3分 |
1.拥有企业官网+1分,2.有企业微信公众号+1分,3.拥有业务或者企业管理相关的软件系统+2分。 累计最高+3分。 |
|
二、业务能力标准(15分) |
6、年代理船舶数量(艘次) |
6分 |
记分周期内,代理国际航运船舶达300艘次 +3分,每增加100艘次 +1分。 累计最高6分。 |
7、年代理集装箱(散杂货)量 |
6分 |
记分周期内,代理国际集装箱10万TEU(代理散杂货10万吨) +3分,每增加5万TEU(5万吨) +1分。 累计最高6分。 |
|
8、资质能力 |
3分 |
拥有行业协会、危化品货物运输代理资质;每拥有一项资质 +1分。 累计最高3分。 |
|
三、财务状况标准(20分) |
9、资产负债情况(表) |
20分 |
按照第e物流出具的企业征信信用报告财务信息综合风险预警等级评分。说明:财务风险预警评分等级按照10分标准划分,(风险预警评分等级分数越低风险越小。)本项目财务状况标准按照预警评分等级同等标准赋分,如:风险预警等级评分为1分,本项目财务状况得分为20分。 |
10、损益情况(表) |
|||
11、比率情况分析(表) |
|||
12、主要借贷信息 |
|||
四、信用记录标准(45分) |
13、企业银行信用等级 |
8分 |
1.银行资信等级A- +3分,2.A +4分,3.AA +6分,4.AAA+8分。 |
14、法定代表人银行信用情况 |
3分 |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银行无失信记录 +3分。 |
|
15、市场监管局信用情况 |
2分 |
企业在市场监管局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分。 |
|
16、海事信用等级 |
14分 |
1. B类 +8分,2.A类 +14分。 |
|
17、边检信用等级 |
10分 |
拥有边检评选的诚信企业相关资质,每拥有一项+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
|
18、国税信用等级 |
5分 |
1.国税B级企业 +3分,2.A级企业 +5分。 |
|
19、行业协会记录 |
3分 |
1.有一般行业协会(宁波口岸协会、宁波报关协会、宁波报检协会、宁波货运代理协会、宁波国际联运协会、江东区物贸联合会)推荐的企业+1分 ;
▶有一般行业协会对企业信用考评分为中等级别+ 2分 ;
▶有一般行业协会对企业考评分为高等级别+3分 ;
注:企业有多个协会推荐或考评的只计一个协会的信用记录。 |
|
五、服务体系标准(10分) |
20、客户满意度 |
8分 |
1.企业建立客户满意度制度,+4分 ;
2.在1项基础上,企业对客户满意度动态跟踪调查(纸面调查记录表) +6分。(需提供记分周期内的客户满意度调查汇总表);
3.在1项基础上,企业对客户满意度动态跟踪调查(具有调查软件系统的)提供软件系统名称 +8分。 |
21、质量管理 |
2分 |
通过一类体系认证 +2分,例如: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标准化体系认证等。 |
|
六、附加标准(加分项、扣分项和否决项)注:加分项最高20分) |
22、社会责任 |
加分项 |
1.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包括捐助、捐资、助学等)金额达到两万元 +2分,每增加1万元 +1分。
最高+1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
2.其他公益行为每次 +1分,最高不超过10分,需要政府部门认定或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
3.企业员工有见义勇为等收到表彰的行为的 +2分。
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
23、自主品牌 |
加分项 |
1.企业拥有注册品牌商标能提供相关凭证的 +3分 ;
2.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并未注册商标,但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的,有行业协会或团体提供相关证明
+2分。 |
|
24、企业发展规划 |
加分项 |
企业拥有未来1-3年发展规划的企划书,能提供相关材料的 +2分。 |
|
25、违规行为 |
扣分项 |
记分周期内,企业被国税、外管等监管部门公布违规信息,还未达到行政处罚的, 每一条违规行为-1分。扣分不设上限。 |
|
26、行政处罚行为 |
扣分项 否决项 |
记分周期内,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因涉及本单位的行为被国税、外管等监管部门认定的行政处罚行为,每一条行政处罚行为-2分,累计扣分超过10分(不含10分),取消参评资格。 |
|
27、刑事处罚行为 |
否决项 |
记分周期内,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因涉及本单位的行为而被刑事处罚的,取消参评资格。 |
备注:
1、记分周期时间为
2、参评企业在记分周期内被监管部门认定有失信行为的,取消其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