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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更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7 文章来源: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数据中心将于2024年12月24日20:00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进行更新,更新内容如下:
       1、出口整合申报报关单“业务事项”下新增“组合港”勾选项。
       2、启用货物申报系统报关单报文规范中“组合港”标志,Type第7位填写Z表示“组合港”,相关报文规范调整说明参见《关于“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报关单报文规范调整的通知》。
       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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