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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通知 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77条试点措施
发布日期:2025-07-07 14:19:28.0 文章来源:中国水运网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此次复制推广的77条试点措施,涵盖服务贸易、货物贸易、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改革、“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风险防控等7个方面。

其中提出,优化国际中转集拼平台运作模式,吸引全球拼箱企业设立拼箱中心。鼓励物流企业优化创新“最后一公里”配送解决方案;支持具备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自动化驾驶智能测试专用道。参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推动电子提单、电子仓单等电子票据应用。支持开展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经验分享和能力建设;允许企业按规定以保税物流方式开展以船供为目的的高低硫燃料油混兑调和业务,符合条件的仓储设施可以同时具备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仓库功能;支持具备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氢能核心技术攻关与标准体系建设,允许依法依规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开展滩涂小规模风电制氢,完善高压储系统。支持具备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区港一体化管理,允许在口岸区域开展保税物流和加工,取消货物堆存期限限制(危险品货物除外)。

《通知》显示,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支持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先行先试,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经过一年多的试点试验,开展了一批引领性、标志性制度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含金量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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