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物流新闻
别让“小筏子”酿大祸!海事部门严查“三无”船保安全
发布日期:2025-06-23 09:44:11.0 文章来源:中国水运网

近日,武汉咸宁海事处执法人员在长江伍家边水域巡航时,发现一艘简易“小筏子”停靠江边,疑似存在私自载客行为。为防范重大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情况进行调查。

经核实,“小筏子”系洪湖县大沙镇村民用于往返复兴洲进行农作物种植的临时交通工具。该船既无船名、无船舶证书,也无船籍港,属于典型的“三无”船舶。根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和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凡无合法身份或伪造、冒用相关证书及信息的船舶,均按“三无”船舶予以处理。

执法人员随即采取措施,要求现场负责人拆除该筏子的主推进装置,并将其拖上岸妥善处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执法人员对船主进行了严肃约谈,向其通报了2019年贵州贞丰县自用船侧翻事故情况,该事故造成13人不幸遇难,教训极其深刻。执法人员强调,必须引以为戒,坚决杜绝使用“三无”船舶在长江干线从事任何形式的水上活动,尤其是载客行为。

正值全国第24个“安全生产月”,为了保障居民的出行安全,武汉咸宁海事处提醒广大村民:在进行水上交通或农耕作业时,必须选择那些具备合法营运资质、经过正规检验并持有有效证书的船舶。这不仅是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表现。

下一步,武汉咸宁海事处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对“三无”船舶的排查与整治,切实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专题专栏